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昨晚印发《广东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11——2015年)》,在阐述优化文化产业布局中明确,广州、深圳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通过打造“创意之城”、“设计之都”,力争成为文化创新中心、区域文化产业中心和文化产业示范城市。
《规划》制定的发展目标是,“十二五”期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力争实现年均增长12%以上,到2015年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6.5%以上;文化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200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45%。到2015年,文化产业成为广东省重要的支柱产业,将广东省建设成为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区和在亚太地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创意中心。
《规划》确定广州、深圳重点发展新闻出版、影视音乐制作、动漫游戏、创意设计、演艺娱乐、数字新媒体、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会展等产业,建设一批文化企业总部以及研发中心、物流中心、出口基地,培育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传媒集团和文化品牌,形成一批规模化、高端化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在广州南沙和东圃、深圳前海、珠海横琴新区、东莞松山湖等地建设“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试验园区”,在中山建设“粤台文化创意产业园”,形成以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为主的外向型产业集群。积极培育版权、资本、金融、信息、技术等文化要素市场,推动广东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规划》指出的发展重点是:(一)文化创意业。以广州、深圳为中心,辐射带动佛山、东莞、珠海、中山、汕头、潮州,打造优势互补、各有侧重、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扶持发展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创意设计企业。建设广州、深圳两个国家级动漫游戏基地,带动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惠州、肇庆、江门等市发展动漫游戏业。以广州、深圳为中心打造广告业集聚发展平台和创意基地,带动广告业上、下游产业发展。(二)平面传媒业。重点扶持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深圳报业集团和家庭期刊集团等做大做强。支持重点平面传媒集团上市。(三)广播影视业。推动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实施媒体优化重组工程,成为在国内有较强竞争力的广播影视集团;推动广东卫视频道、深圳卫视频道成为国内强势卫星频道。加快南方广播影视创意基地以及广州、深圳网络音视频产业基地建设。(四)出版版权业。全面完成全省新华书店改革重组,打造省和广州、深圳三个国有大型发行集团,构建全省连锁经营、覆盖城乡的出版物发行网络。(五)演艺娱乐业。推动广州、深圳建设若干个具有国家一流水准的音乐厅和剧院,珠江三角洲其余各市建设一批大中型的专业演出场馆,东西北地区建设一批具有综合演艺功能的影剧院。(六)网络文化服务业。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形成以广州、深圳为中心,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的网络文化服务业基地。(七)文化旅游业。到2015年,文化旅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质量和效益居全国前列,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文化旅游项目。(八)文化会展业。形成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珠三角各市错位发展的文化会展业。鼓励东西北地区根据本地实际举办各类专业文化会展。办好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东莞)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广东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中国(中山)国际游戏游艺博览交易会、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南国书香节、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大会、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中国国际漫画节、中国(广东)国际印刷技术展览会等,推动其向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打造国际文化会展品牌。